乒羽字〔2015〕135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乒乓球项目管理中心:
2015年3月20日,体育总局乒羽中心下发了《体育总局乒羽中心关于开展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乒羽字﹝2015﹞58号),要求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乒乓球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中心”)对自己管辖区域内的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进行中期考核,截至到6月31日,共收到44个基地的中期考核资料,有4个基地的考核材料至今未收到。在对已上报的中期考核材料审核后发现有的项目管理中心没有对基地进行复评,复评一栏的得分为空白,但加盖了项目管理中心的公章,有的项目管理中心
没有按照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分,复评总分明显不符合基地实际情况,为继续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项目管理中心根据《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评分细则(附件1)》及其《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评分细则补充说明(附件2)》,对本辖区内的基地进行统一评定并如实填写《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中期考核评分表》(附件3)。
二、请有关项目管理中心依据《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中期考核评分表》的成绩,按顺序填报《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考核推荐表》(附件4)。
三、有关项目管理中心的评定和推荐结果将作为体育总局乒羽中心评定基地等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凡没有评分结果和按顺序推荐的单位将被视为放弃此次等级评定。
四、请有关项目管理中心于8月22日前,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将《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中期考核评分表》、《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考核推荐表》一并报送体育总局乒羽中心。
五、请有关项目管理中心同时报送纸质版和扫描版材料,扫描版发送至wangchenbsu@163.com,纸质版邮寄至指定地点。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4号乒羽中心
邮 编:100061
电 话:(010)87183489
传 真:(010)67110248
联系人:王 琛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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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中期考核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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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中期考核评分细则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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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中期考核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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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中期考核推荐表 |
体育总局乒羽中心
2015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