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羽字〔2013〕 号
体育总局乒羽中心关于举办2013年全国少年乒乓球训练营曁苗子集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训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训练竞赛部:
为加强乒乓球项目后备人才的培养,促进和指导各省市青少年乒乓球训练工作,根据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做好各个项目少年训练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定于2013年4月20日至5月24日在河北正定国家乒乓球训练基地举办全国女子少年乒乓球训练营,2013年5月27日至6月30日在江苏南通中国乒乓球通州训练基地举办全国男子少年乒乓球训练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训练营的教练员
(一)参加女子训练营(河北正定)的教练员
广东:祖国伟
山东:曾程诚
上海:笪蓉蓉
黑龙江:张海峰
江苏:段晓玲
北京:马钰
河北:白洋、张树衫
河南:张志超
解放军:左璐
辽宁:顾晓飞
天津:冯伟
(二)参加男子训练营(江苏通州)的教练员
中乒校:刘逊
山东:李建
四川:李共鸣
江苏:单明杰、陈康宁
福建:洪朝运
北京:李佳栋、谷云峰
上海体院:郑超颖
等12名教练
二、参加训练营的运动员
(一)参加女子训练营(河北正定)运动员名单:
1.获得全国少年乒乓球比赛(北方赛区)女子单打前八名运动员
天津:刘炜珊
河北:孙颖莎
辽宁:王宁萱
山东:孙艺祯、刘靖轩
青海:谢景怡
解放军:孙嘉艺、孙铭阳
2.获得全国少年乒乓球比赛(南方赛区)女子单打前八名运动员:
江苏:薛宇媛、钱天一、郝好、谈倩如、刘斯雨
广东:李予冬
广西:郝萌
上海曹燕华:陈明佳
获得全国少儿杯总决赛甲组女子单打前八名运动员
江苏:石洵瑶、洪沁月、张逸池
河南:杨恺琳
北京什刹海:王美桐
济南经五路小:秦晓策
东亚国际:左玥
获得全国少儿杯总决赛乙组女子单打前四名运动员
江苏:赵尚、朱培育
正定:任佳馨
汾阳路小学:王晓童
5.获得全国重点单位(学校)乒乓球比赛女子单打前八名运动员
辽宁省沈阳市:柴源
辽宁省鞍山市:金洋伊
江苏省南京市:石洵瑶
江苏省镇江市:胡佳倩
北京什刹海:郭依一
天津南开:齐菲
浙江职院:尹涵
6.2012年11月苗子集训总成绩前20名:
河北:高宇慧
辽宁:何艾格
解放军:林嘉琪 李若楠
中乒校:谢毛毛
7. 宁夏、海南、贵州、山西、云南、湖南、黑龙江、安徽、四川、新疆、江西、内蒙古、陕西、重庆、中国乒乓
球学校、首都体院、中国香港。以上省市地区可报1名符合苗子集训年龄的运动员参加集训。
8. 参加集训的教练员可带1名符合训练营年龄的运动员参加集训。
(二)参加男子训练营(江苏通州)运动员名单:
1. 获得全国少年乒乓球比赛(北方赛区)男子单打前八名运动员
北京:刘夜泊
解放军:廖泓然、任帆、刘钊彦
首体院:纪佳乐
郑州:李昊宇
山东鲁能:习胜、李昊天
2. 获得全国少年乒乓球比赛(南方赛区)男子单打前八名运动员
浙江:徐云浩、王志诚
广东:张一夫、苏致
广州:李柯磊
福建:陶奕庭
江苏:曹彦涛
中乒校:蔡森
获得全国少儿杯总决赛甲组男子单打前八名运动员
河南:曾强
北京东城:杨英皓
正定:孙宝明
汾阳路小学:王小奇
辛集二实中:徐嘉良
鞍山铁东区:郭昌昊
沈河区体校:高千禧
4. 获得全国少儿杯总决赛乙组男子单打前四名运动员
北京什刹海:谢聪凡、宋柏甫
正定:何化冰
深圳南山:陈鋈
5.获得全国重点单位(学校)乒乓球比赛男子单打前八名运动员
天津南开:韩企曜
首体院:曹冠群
武汉宏大:彭飞龙
上海曹燕华:彭浩翀、高俊杰
北京什刹海:田 灏
6.2012年11月苗子集训总成绩前20名:
山东:李佳启、赵子睿、王宇豪
江苏:叶浩宇、万乔羽
山西:李钺
7. 宁夏、辽宁、海南、贵州、山西、云南、广西、湖南、黑龙江、安徽、四川、新疆、江西、内蒙古、陕西、重
庆、中国乒乓球学校、中国香港。以上省市地区可报1
名符合苗子集训年龄的运动员参加集训。
8. 参加集训的教练员可带1名符合训练营年龄的运动
员参加集训。
三、报名与报到时间、地点
(一)报名:请参加女子少年训练营各队务必于4月12日前,参加男子少年训练营各队务必于5月17日前,将参加训练营运动员、教练员报名表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附后)传真至各训练基地和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乒乓球一部。
(二)报到时间:参加训练营的教练员和运动员无特殊情况,女子各参训人员于2013年4月20日到正定乒乓球训练基地,男子各参训人员于2013年5月27日到江苏南通乒乓球训练基地报到。
(三)报到地点:
1. 少年女子:河北正定乒乓球训练基地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正定县兴荣路63号
邮编:050800
联系人:樊志玉
联系电话:0311-88788700 13931988990
传真:0311-88788700
2. 少年男子:江苏南通中国乒乓球通州训练基地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开沙岛
邮编:226361
联系人:黄兵
联系电话:0513-66009105 13815229868
传真:0513-66009103
四、经费
参加训练营的教练员和运动员往返交通费自理。计划内运动员集训包干经费每人每天150元(含伙食、住宿、场租、球及相关活动的经费)由乒羽中心负担;各省市选调运动员每人每天缴纳集训费用90元,其余部分由乒羽中心补贴;其余参训人员缴纳集训费每人每天150元。
五、集训安排
(一)交流比赛(比赛规则及办法另行通知)
(二)训练课(根据实到名额,制定训练计划)
(三)文化课学习
(四)教练员业务学习
(五)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六、其他
1. 苗子集训总成绩前八名将可不占名额参加2013年全国少年比赛(南、北方赛区)。
2. 训练营期间,各单位必须服从基地的统一管理,各
队教练员要切实做好本队运动员的管理工作,教练员应按要求及时上交训练计划和活动总结。
七、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乒乓球一部
联系人:严春锦
联系电话:010-87183489 010-67110248(传真)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13年苗子集训报名表
体育总局乒羽中心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