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十一运会运动员反兴奋剂参赛资格准入制度的通知》通知
2009-08-07 13:18

  乒羽字〔2009〕250号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实施第十一届全运会运动
员反兴奋剂参赛资格准入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参赛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十一届全运会运动员反兴奋剂参赛资格准入制度的通知》(体科字[2009]122号)要求,现就乒乓球项目反兴奋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第一,请各参赛单位务必遵照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抓好该项工作的落实,认真完成培训、考核、宣誓、签署责任书等工作,确保乒乓球项目参赛运动员不出现兴奋剂违规事件。

  第二,请各参赛单位务必于9月5日前将《第十一届全运会运动员反兴奋剂参赛资格审批表》及落实反兴奋剂工作情况材料一并报乒羽中心。

  第三,8月23日2009赛季足球世界杯官网结束后,国家队运动员将回各参赛单位备战全运会。

  联系电话:010-87183489

  邮寄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4号

  邮政编码:100061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乒羽中心 全运会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