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全国乒乓球运动员注册缴纳费用的通知
乒羽字〔2014〕106号
体育总局乒羽中心关于缴纳2014年
全国乒乓球教练员、运动员注册费用的通知
各有关注册单位:
2014年全国乒乓球教练员和运动员注册工作已基本结束。请各注册单位根据附件中审核后的注册人数和缴费数额,缴纳相应的注册费用。缴费具体要求如下:
一、核算标准
每个注册单位的团体注册费用为500元,每名注册教练员、运动员另需交注册费每人20元,注册费明细表见附件。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二、缴费办法:
1. 注册费用的缴纳需由注册单位统一缴费,请勿以个人名义缴纳。
2.缴纳现金可到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进行缴费(现场注册已经完成缴费的单位不用再次缴纳),电汇注册费用可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
帐号:7112210189800000460
开户行:中信银行崇文支行
3.注册单位按附件中的费用明细缴纳注册费,并在汇款备注栏中注明“**省(市)乒乓球一部注册费”。
4.如需开具发票,汇款人一栏需和发票所需抬头填写一致。
联系人:赵霞、刘力瑜
联系电话:(010)87183489
传真:010—6711024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4号 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乒乓球一部 邮编:100061
附件:2014年注册费明细表
体育总局乒羽中心
2014年5月9日